城投回應
  記者查詢2011年的招標公告原文發現,廣州城投集團當年首次替代交通主婚禮主持推薦管部門成為中心城區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招標的招標方,系“根據廣州市財政局62號文批准,受委托在全國範圍內招標選定經營者”。
  當時招標的內容包括停車泊位的建設、運營、維護保養、移交等內容,並按合同約定金額繳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其他有關稅費如營業稅、占道費等由中標人按有關規長灘島定另行繳納。時任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潘國璠介紹,委托的招標主體由政府機構轉為企業,由市場來運作的效率會更高一些,而且物價部門對於咪表車位的收費有明文規定,招標主體的改變並不會抬高停車費的價格。
  昨日,針對網上熱議的“城投集團或是本次漲價方案的最大贏家”的說法,城投集團有關人士表示“都是誤會”。該人士解釋,城投集團只是代替政府組織招標工作以及後續的合同管理,停車位經營帶來的經營權收費和占關鍵字廣告道費等全部直接上繳財政,並不由城投集團經手,因此不存在為幫城投集團還債而進行停車場漲價的可能。
  李公明等人認為,城投集團若要否認這樣的猜新竹買屋測,應和政府一起公佈詳細的賬本。·呂楠芳·
  呂楠芳  (威剛外接硬碟原標題:兩咪表公司與政府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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