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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網訊(記者祝黎嬌 李翀報道)2012年“美瞳”(即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被國家列入三類醫療器械實行嚴格管理。2014年6月1日,修訂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明確規定: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的,最低處5萬元奉。
  6月5日,記者走訪調查發現,仍有化妝品、飾品店無證售賣“美瞳”,有些產品甚至連標識都沒有。
  無證售賣“美瞳”最少罰5萬
  “請出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6月5日上午,烏魯木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處的執法人員按照新《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正在烏魯木齊市鐵路局某商場內,檢查一家賣隱形眼鏡的商鋪,店內琳琅滿目的“美瞳”近千支,可商家卻拿不出“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執法人員立即扣留了該店內所有“美瞳”,經過調查,這些“美瞳”進價一副15元左右,售價20至30元。
  此次查處行動持續兩天即6月5日、6日,執法人員共查封四家無證經營的商鋪,查獲隱形眼鏡3564支,隱形眼鏡護理液91瓶。
  “這四家店鋪將面臨不低於5萬元奉的行政處罰。”執法人員介紹,按照新規定,一旦發現無證售賣隱形眼鏡的情況,其貨值不足1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奉;貨值超過1萬元的,對其處以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奉,相較之前最高奉2萬元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大。
  無證銷售越來越隱蔽
  儘管新規開始實施、執法人員嚴查,但記者在烏魯木齊市南門地下商城、新疆大學周邊店鋪等地調查發現,私下偷偷售賣“美瞳”的情況並不少見。
  6月5日,記者來到南門地下商城,走訪多家飾品店尋找“美瞳”蹤影,多數商家表示已不銷售,但仍有人偷偷試法。
  在該商城一家售賣太陽鏡的店內,記者詢問是否有“美瞳”銷售,店主立刻警惕起來,打量記者一番後,從貨架底層的黑色塑料袋內取出一個盒子,盒裡碼放著的隱形眼鏡,按照度數、顏色、花紋分為幾十種。
  “你要什麼顏色的?有沒有度數?”店主詢問著並介紹道:“巧克力色賣得最好,帶上去不僅顯眼睛大,有神,而且不誇張一副才50塊錢。”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商家必須通過正規渠道進貨,外包裝上要有完整的使用說明、醫療器械註冊證標識和相應的規格型號等。
  但記者仔細觀察店主遞來的商品發現,這個裝有“美瞳”的瓶身上印滿韓文,沒有一個漢字,而且連品牌、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說明也沒有。
  “這是什麼牌子,怎麼沒有生產日期?”見記者對“美瞳”的質量產生疑問,店主解釋道:“這都是從韓國正規廠家拿的貨,因為不用上稅,所以我這比外面要便宜好幾十倍,你去大眼鏡店問問,同樣的東西,都賣到幾百元了。”
  最終,記者以3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副“美瞳”。
  隨後,記者來到新疆大學,據該校學生反映,以前校門口的化妝品、飾品店內都有“美瞳”銷售,普遍價格在二三十元,很受學生歡迎。
  “購買的時候,老闆說保證質連也沒人問老闆有沒有相關證件。”該校大二學生李林說,很多學生覺得便宜就買來戴,但購買時往往不註意是不是正規產品。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多數商家害怕被番已經關閉或撤銷了“美瞳”售架。但個別商家仍舊“鋌而走險”,銷售手段變得隱蔽,當顧客詢問時,才會拿出來銷售。  (原標題:新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無證“美瞳”難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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