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胡弦、通訊員周凱)見義勇為人員負傷,區綜治辦要及時協調解決搶救和治療費用;見義勇為負傷人員治療期間,工資獎金待遇不變。昨日,武漢市法制辦公佈《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該市將立法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意見稿規定,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區綜治機構應當及時協調解決見義勇為負傷人員的搶救和治療費用。不能及時解決的,由見義勇為社團組織墊付。
(原標題:見義勇為人員負傷期間工資獎金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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